当前位置:首页 > 公众频道 > 残疾人
  媒    体   教育   体育  
  交    通   科技   旅游  
  人    才   医疗   文化  
  投资理财   社保   房产  
  建筑建材   购物   汽车  
  水电煤气   企业   外事  
  法律咨询      
在线办理 表格下载  
网上咨询 投诉举报  
  2008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
  省直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余...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成...
  学位网上查询系统
更多>>>    
  “中国·黑龙江”省政府...
  我省政务工作当务之急是什么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婚姻登记 生育收养 户籍管理 教    育
文    化 卫生保健 公用事业 住    房
出 入 境 兵    役 就    业 社会保障
交    通 纳    税 死亡殡仪 其    他
 
     残疾人    公务员
 妇女     老人     儿童
    残疾人
哈市将集中托养智力和精神残疾道里南岗香坊试点
 

  黑龙江新闻网6日讯 今日,从哈市政府获悉,为减轻残疾人家庭负担,给残疾人提供特殊救助、服务和保障,从今年开始,哈市将开展托养服务工作,对智力和精神残疾人实行集中托养。届时,作为2008年哈市惠民行动项目之一的残疾人培训托养服务指导中心将在年底前建设完成,实现对智力和精神残疾人等给予集中生活照料,解决其家庭中残疾人的托养和安养问题。

  据悉,为了全面掌握智力和精神残疾人自身情况和家庭状况,以便按需求设立托养形式,目前,哈市已启动开展对智力和精神残疾人托养服务需求的调查。调查中,将托养类型设为不能自理、需要照顾、完全自理,费用定为每月300至500元、500至800元、800至1000元三个档次,托养类型则列为日托和整托两种。

  此外,哈市规定,智力和精神残疾人集中托养,服务机构可采取公办、民办和民办公助等形式,以日托和寄宿两种形式对智力和精神残疾人等给予生活照料、技能训练、医疗康复,解决其家庭中残疾人的托养和安养问题。哈市智力和精神残疾人集中托养工作已被列入哈市政府惠民行动和哈市残联为残疾人办的12件实事之一,哈市今年将启动建设完成残疾人托养服务指导中心,并在道里区、南岗区和香坊区开展托养服务试点工作。(编辑:胡胜波)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主办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承办 备案序号:黑ICP备05008713号
黑龙江省政务信息化管理服务中心技术支持  本网站采用TRS技术实现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号  邮政编码:150001  E-mail:webmaster@hl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