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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中小学生转学“五步走”开学后一周内可办理
 

  东北网3月1日讯 新学期来临,部分家长向本报咨询,如何给孩子办理转学和借读。据了解,1日起,新的《哈尔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办法》开始施行。

  学生转学办理程序是:第一,学生的监护人向在读学校提出申请;第二,在读学校向拟转入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发出专用的《学生转学联系函》;第三,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具同意接收回函;第四,在读学校凭接收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同意接收回函报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开具转学证明,提供学籍资料,并将有关转学资料录入计算机;第五,转入学校凭转学证明和学籍资料接收学生。

  学生借读办理程序:第一,学生监护人向在读学校提出书面借读申请,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在读学校同意后出具学生在读情况和同意借读证明;第二,学生监护人向拟借读学校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借读申请,出具有关证明材料,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安排借读学校并开具安置借读入学通知书;第三,借读学校凭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安置借读入学通知书安排学生借读,并将学生的有关资料录入计算机,建立借读学籍,出具学生借读证明。(编辑:胡胜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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