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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条件 |
须出示的证件 |
审批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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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
结婚证书、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再生育申请审批表 |
市计生委指定的医学鉴定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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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
结婚证书、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再生育申请审批表 |
单位、户籍所在地相关情况证明计生办调查材料以 |
非农市批
双农县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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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的同胞均无子女并不再生育 |
结婚证书、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再生育申请审批表 |
同上 |
非农市批
双农县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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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为一千万以下人口的少数民族的 |
结婚证书、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再生育申请审批表 |
以方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户口簿复印件 |
非农市批
双农县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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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为农民第一个是女孩的 |
结婚证书、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再生育申请审批表 |
女方身份证和第一个女孩户口簿、结婚证书复印件 |
县级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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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为农民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
结婚证书、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再生育申请审批表 |
村社相关证明、当地计生办调查材料 |
县级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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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到女方家庭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的 |
结婚证书、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再生育申请审批表 |
村社相关证明、当地计生办调查材料 |
县级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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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为农民再婚一方无子女的 |
结婚证书、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再生育申请审批表 |
离婚证、调解书、判决书司法公证书的原件、初婚证明、无子女证明 |
县级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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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 |
结婚证书、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再生育申请审批表 |
伤残军人或者民政局出示的证明 |
双城市批
双农县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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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夫妻一方原有两个以下孩子,另一方无子女的 |
结婚证书、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再生育申请审批表 |
离婚证、调解书、判决书司法公证书的原件、初婚证明、无子女证明 |
双城市批
双农县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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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夫妻一方丧偶,另一方无子女的 |
结婚证书、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再生育申请审批表 |
户口死亡证明、死亡诊断书、火化证、意外伤亡证明、初婚证明、无子女证明 |
双城市批
双农县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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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孕症、抱养一个孩子后又怀孕的 |
结婚证书、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再生育申请审批表 |
县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不孕症证明和民政或司法公证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 |
双城市批
双农县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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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残疾,无正常劳动能力的 |
结婚证书、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再生育申请审批表 |
村社相关证明、当地计生办调查材料 |
双城市批
双农县批 |
注:1、必须以女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生育证。
2、因故丢失户口簿、身份证的同志,须到公安部门核查身份状况,由派出所出具户籍明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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