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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36916951/2024-000880
  • 林业
  •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批准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的批复
  • 黑政函〔2024〕29号
  • 2024-03-21
  • 2024-03-21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批准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的批复

日期:2024-03-21 来源:省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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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林草局:

你局《关于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的请示》(黑林草局呈〔202422号)收悉。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1号)规定,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非国道、非省道的道路上设立临时森林防火检查站。

二、设站期限为今年森林草原防火期(315日至615日、915日至1115日)。检查权限为森林防火检查。

三、各森林防火检查站经费、人员配置、保险等事宜由设站单位自行统筹安排。

四、省林草局根据防火工作实际需要,对各单位森林防火检查站进行动态调整。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202432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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