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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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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中小企业局在2008年“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向社会作出四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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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履行职责,促发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中小企业创业成长。抓好国家和省、市支持中小企业(乡镇企业)、非公经济发展惠民政策落实,促进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强化服务,建平台。围绕民营经济发展,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着力推进科技创新、信用担保、人才、对外合作招商、信息等服务体系建设,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搭建服务平台。
三、简化程序,重效率。坚持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推进政务公开,强化便民利企措施,有效预防本系统不正之风问题发生,树立部门良好社会形象。
四、关注民生,办事实。1.年培训非公企业经营者和员工400人次。2.为20户骨干民营企业在中小企业网站建立网页。3.在鹤岗中小企业网发布信息8000条。4.向企业发布可行性项目50个,帮助企业论证项目5个。5.指导企业开发新产品5 种,为2户企业办理质量认证。
监督举报电话:6177998 (编辑:孙丽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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