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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水稻最低收购价提高
2008-02-19      来源:黑龙江新闻网-农村报
  近日,从省粮食局获悉,经国务院批准,2008年国家继续在稻谷、小麦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并适当提高最低收购价水平。2008年,我省生产的粳稻最低收购价调整为每50公斤(三等)79元。

  据了解,去年12月份,为解决水稻销售变现难题,保护稻农利益,我省启动了水稻最低收购价政策。目前,全省启动水稻最低收购价的区域覆盖佳木斯、鹤岗、双鸭山等水稻主产区的41个县(市)。全省104个委托收储库点收购入库的水稻达到145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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