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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宝岛”大米获国家地理标志保护
2007-12-11      来源:省农业信息网
   经过严格的专家审查,日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公告,批准对虎林市珍宝岛大米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保护范围覆盖当地的珍宝岛乡、杨岗镇、阿北乡等12个乡镇和850、856等6个国营农场。据悉,这是黑龙江省继五常大米、方正大米和响水大米之后,第四个获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大米。今后,珍宝岛大米在出口时,将享受减免关税和到达目的国部分免检的优惠政策。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作为世贸组织成员间通行的规则,是针对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名、优、特产品所采取的一项特殊的产品质量监控制度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据国家质检总局统计,使用地理标志的企业,每年的利润增长17%—23%。据了解,近两年来,“珍宝岛”牌大米先后被评为“全国首批放心米”、“2006年度中国食品行业十大影响力品牌”,产品远销俄、日、韩和东欧、北非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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