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杨树毛同志:
您好!来信收悉。现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我县在今年落实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中,县领导高度重视,农机部门认真按照《黑龙江省2008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实施方案》操作。各乡镇确定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召开村社干部会议,做了深入宣传。农民购买农机具,超出《黑龙江省2008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实施方案》中规定补贴机具的,不在政府采购目录的,不享受补贴,这是国家政策明确规定的。
农业机械补贴的政策依据规定的具体标准:今年我县农业机械补贴是依据《黑龙江省2008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实施方案》。该方案对补贴农机具有具体要求。(一) 动力机械类:9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二)耕作机械类(与90马力以上拖拉机相配套):1、深松机2、深耕机3、水田耕整机4、机引耙(三)种植机械类:1、育秧播种机2、水稻机动插秧机3、玉米、大豆等播种机重点补贴精量播种、种肥分施、化肥深施、免耕播种和覆膜、补水等机型及复式联合作业机械。(四)获机械类:1、全喂入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2、半喂入联合收割机3、大豆收获机4、自走式玉米联合收获机5、背负式玉米收获机(不包含拖拉机)6、青饲料收获机(含收割、切碎、揉丝、压块、打捆等)7、牧草收获机(含割草、搂集、压捆、打包等)8、秸杆粉碎还田机(含捡拾打捆机)。
方案对补贴对象及标准确定的具体要求: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我省补贴对象的优选条件是: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配套购置机具的农户(购置主机和与其匹配的作业机具);列入农业部科技入户工程的科技示范户;"平安农机"示范户等。申请人员的条件相同或不易认定时,根据申请补贴的先后排序或农民接受的其它方式确定。
特此回复。
克山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08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