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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修订哈市人民建议征集和奖励办法征求意见

   
  2008-07-23      来源:黑龙江日报    

  黑龙江新闻网21日讯 为鼓励市民参政议政,哈市政府拟重新制定《哈尔滨市人民建议征集和奖励办法》,并从即日开始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新办法的征求意见稿规定,人民建议征集中的个人获奖者将由哈市政府颁发荣誉证书予以表彰,最高奖励1万元。这是记者今日从哈市政府法制办获悉的。

 

  设立人民建议征集范围

 

  据介绍,人民建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建议人)对哈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提出的建议。新办法规定,人民建议征集范围主要包括对本市经济发展提出的建议,对本市社会事业发展提出的建议,其他方面的建议等内容。建议人可以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随时向哈市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提出建议,建议要写明题目、事项与理由、对策和建议人姓名、通信地址、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

 

  征集渠道则由办公室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年度常规性或专项人民建议征集项目征集建议。办公室还将设立优秀建议人人才库,并通过向优秀建议人送达定向征集邀请函征集建议。

 

  有价值建议督办实施

 

  新办法规定,对涉及多个部门有价值的人民建议,由办公室组织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和专家学者进行可行性论证,论证时应当邀请建议人参加。对论证可行的人民建议,交由牵头部门办理。承办人民建议的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或区、县(市)政府应当自收到转办、交办的人民建议之日起60日内答复建议人;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办结的,经办公室同意后可以延长30日。一般应当采取一文一复的书面方式答复。办公室应当督促承办人民建议的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或区、县(市)政府按照规定时限办理人民建议。

 

  优秀建议最高奖励1万

 

  新办法规定,哈市政府将设立人民建议奖,每年评审、表彰一次。将由办公室组建人民建议评审委员会,负责建议奖评档次的审定工作。人民建议奖分为个人和组织奖,个人获奖者由哈市政府颁发荣誉证书予以表彰,并按标准予以一次性奖励:特等奖,奖金1万元;一等奖,奖金6000元;二等奖,奖金3000元;三等奖,奖金1000元;纪念奖,奖金500元。届时,经人民建议评审委员会审定后,评定结果报哈市政府批准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获奖名单。(编辑:吴海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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