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机构设置 > 部门管理机构 > 物价局
  领导介绍
  领导视角
  领导活动
  机构设置
  今日要闻
  统计数据
  人事信息
  财政信息
  公告信息
  计划规划
  参政议政
  政府文件
  法律法规
  政策解读
  专题信息
  政府大事记
  政府工作报告
  应急管理
  新闻发布会
  政务公开工作简报
机构设置
 
省政府办公厅 省政府组成部门 省政府直属机构 直属特设机构
部门管理机构 议事协调机构 省政府其他机构
 
       
   
  物价局
    领导介绍      机构设置      行政审批事项      
      机构简介
       
 

    省物价局是省政府主管全省物价工作的职能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物价工作的方针、政策,深化价格改革,建立和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制订我省价格改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拟订价格宏观调控的目标和措施;利用价格调
节基金等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调控物价,必要时运用行政手段,采取临时性措施,对市场价格
实行动态管理。
    二、研究和拟订有关地方价格管理的法规和政策,组织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并监督检查。
    三、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协助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管好国家管理的商品价格;有计划地调整
和理顺省管商品价格;对国家指导性商品实行监审,制订作价原则和办法并监督执行。
    四、负责对各类市场放开商品价格的监测,预报市场价格动态,分析、预测价格走势并提
出相应的控制对策和建议;开展成本调查和物价业务统计。
    五、协同有关部门审核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核算收费标准;发放
《收费许可证》;管理全省各种经营性收费。
    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和有关法规,组织全省监督检查,查处价格违
法行为;对价格申诉案件进行复议;指导职工义务物价监督检查工作;推行商品价格明码标价
制度。
    七、协调处理本省与邻省之间、省级业务部门之间、地市之间和省级业务部门与地市之间
的价格争议;负责全省物价系统干部和企事业单位物价业务人员的培训。
    八、完成省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电话:2631801  2628018
邮编:150001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主办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承办 备案序号:黑ICP备05008713号
黑龙江省政务信息化管理服务中心技术支持  本网站采用TRS技术实现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号  邮政编码:150001  E-mail:webmaster@hl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