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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利用多种形式开展了对《条例》的宣传学习培训活动,为《条例》施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条例》宣传学习。市政务公开办为市领导每人订阅了《条例》学习读本,在市政府常务会议组织专题学习,并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有效提高了公务员执行《条例》的能力。
二、举办全市《条例》培训会议。4月23日,大庆市组织举办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培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洪恩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共12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邀请省法制办专家对《条例》进行了专题讲解。通过集中培训,加深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对《条例》内容的理解,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三、积极组织开展《条例》宣传周和宣传日活动。宣传周活动期间,在大庆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辟《条例》专栏,提供《条例》内容下载链接,增设“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5月1日起实施”等滚动字幕。按照《条例》的要求,市政务公开办对大庆市政务公开网进行了全面检查,下达整改通知书16份,更新有关内容56处,补充完善79处。在宣传日当天,萨尔图区、龙凤区、让胡路区政府在主要商业区、居民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宣传板、悬挂宣传条幅、设置咨询台、组织秧歌表演、发放《条例》宣传读本和《大庆市政务公开目录指南》等形式开展宣传,《大庆日报》、《大庆晚报》等媒体发表了市政府主要领导的署名文章,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营造了《条例》施行的良好氛围,提高了群众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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