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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责任体系。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到对全市各县(市)、区(局),市直有关部门及中属、省属、市属大中型企业主要领导的目标管理考核之中;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细化“三级”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做到有责必问,一追到底,决不手软。 二是管理体系。进一步明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根据责权一致的原则,明确市、县(市)区(局)两级有关部门在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监管责任,并建立重点行业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 三是执法监督体系。市、县(市)区(局)两级建立执法监督队伍。 四是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应急救援中心,制定预案,组建专兼职救援队伍,一旦发生事故,保证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现场,展开救援。 五是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培训基地建设,选好教材、配齐教师,完善机构,强化安全培训特别是对农民工、临时工的培训。(编辑:胡胜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