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速“和谐兴安”建设步伐,大兴安岭全区各级民政部门以实施对城市贫困居民进行取暖救助来促进“以煤代木”工程的顺利开展,保证贫困居民安全过冬。 各县区民政部门利用向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低保资金和取暖补助之机,向广大居民宣传“爱护森林资源,保护生态平衡”的重要意义,为改变全区群众传统采用林木取暖的生活方式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对民政主管的低保对象、“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孤寡老人、“三无”对象、“五保户”等进行了重新核实和统计,做好了“以煤代木”的基础性工作。 全区民政部门还积极向省厅争取取暖救助资金,2006至2007年度向省厅争取取暖救助资金1170万元,2007至2008年度向省厅争取取暖救助资金1327万元。各县区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住楼房的城市低保户与供暖单位直接核算,对住平房的城市低保户提供燃煤,保障了“以煤代木”工作的顺利开展。(编辑:胡胜波)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