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龙江动态 > 龙江焦点
   
  龙江焦点
       
  哈尔滨实行价格干预 米面油肉蛋奶等商品涨价备案

   
  2008-02-03      来源:东北网    
    记者从哈尔滨市物价局获悉,哈尔滨市物价局2日下发“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工作的通知”,根据该通知,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期间,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调价备案名单的经营者应当在调价后24小时内由专人报送市、县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一次调高价格4%以上的;10日内连续调高价格累计6%以上的;30日内连续调高价格累计10%以上的。

  据了解,实施调价备案的商品及服务范围包括大米、面粉、挂面、方便面;食用植物油(大豆油、调和油);猪肉及其制品;鸡蛋;牛奶;其它重要商品及服务。

  实行调价备案的具体企业名单(第一批)包括,批发企业:哈尔滨市香坊粮库金谷粮食批发市场;哈尔滨哈达果菜批发市场;零售企业:市区(不含阿城、呼兰):新一百超市、远大好百客超市、沃尔玛超市、家乐福超市、通乡商场、中央商场超市、好又多超市;阿城区:庆客隆超市、满客隆超市;呼兰区:家幸超市;双城市:龙昇购物中心、永富副食品超市;五常市:华联超市阳光店、满客隆超市;宾县:百姓超市、宾县五金百货大楼超市;尚志市:诺威超市、佳思特平价超市、新合作延边国贸超市、隆丰集贸大厦;延寿县:全家福超市、延寿集贸市场、益民商行、北方商店、站前商店;方正县:金盛元超市;巴彥县:小而全超市、隆源超市;木兰县:小而全超市、福源超市;通河县:通河县长发超市;依兰县:上海华联超市依兰分公司、瑞立超级市场。

  通知还要求,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受理经营者调价备案后,认为调价理由不充分或调价幅度过高的,要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并责令经营者恢复原价或者降低调价幅度。逾期未告知的,视为对经营者调价无异议。

 
 
    相关新闻
1800多万元价调基金稳定市场平抑物价
春节期间黑龙江省13个地市价格监测点实行日报制
去年黑龙江省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4221起
黑龙江为防乱涨价对经营者进行事前告诫
哈尔滨市保生活必需品价格稳定
我省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粮油猪蛋奶提价需申报
黑龙江省多项措施调控物价 低收入人群将获补贴
我省多项措施调控物价 低收入人群将获价格补贴
省政府要求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 确保市场供应和物价基本稳定
去年全省物价部门查处价格违法案2898起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主办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承办 备案序号:黑ICP备05008713号
黑龙江省政务信息化管理服务中心技术支持  本网站采用TRS技术实现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号  邮政编码:150001  E-mail:webmaster@hl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