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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民政厅采取积极措施救助灾民

   
  2007-12-19      来源:省民政厅网站    
 

  2007年黑龙江省遭受了特别严重的自然灾害。3月份,牡丹江、鸡西、七台河等6市遭受56年来罕见暴风雪袭击;6月中旬至8月中旬,黑龙江省发生了有气象记录以来的第二个特大旱灾,13个地市、64个县(市)不同程度受灾,给灾区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省委、省政府对抗灾救灾工作高度重视,特别是对灾区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采取了扎实有效的措施。入冬以来,省民政厅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把救灾救济工作作为落实十七大精神的实际步骤,强化“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采取多种切实有效的措施帮助灾区困难群众安全越冬。

  一、各级政府救灾资金逐步落实到位。国家下拨的5700万元旱灾救助资金省里已于10月下旬下拨各地。各地按照省时本级财政匹配资金不得低于上级下拨资金20%的比例要求进行了匹配,目前,各地用这笔资金购买了口粮、棉衣被和生活必需品,正在陆续发放之中,11月低前全部发放到户,能够解决110余万灾民2个月左右基本生活方面遇到的困难。

  二、农村受灾群众倒危房改造工程基本完成。为逐步改善受灾群众的居住条件,切实提高农村抗灾减灾能力,今年省政府拿出2000万元资金,省民政厅从1998年结余的捐赠资金中拿出860万元,地方政府投入资金5245万元,灾民自筹7344万元,共计1.46亿元,改造因灾倒危房屋10491户,受益群众31400多人,确保了入冬前受灾群众喜迁新居,温暖过冬。

  三、广泛开展了“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为帮助灾区群众解决好越冬面临的困难,11月9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通知》,在全省各级党政机关、驻省军警部队和全体共产党员中开展捐赠活动,目前省直机关的捐助活动已接收捐款近50万元,物资4000余件。各地的捐助活动也正在同步组织进行,重灾区已先行组织开展了捐助活动。这次捐助活动所得款物将全部用于黑龙江省重灾区解决受灾群众越冬困难。

  四、开展了千名民政干部下基层活动。11初以来,省民政厅组织全省民政系统千余名民政干部深入灾区一线,逐级逐户排查受灾群众过冬面临的困难。按照钱书记“关于对灾区困难群众冬季面临的三个问题(缺口粮、缺烧柴、缺生活必需品)予以关注”的指示以及申立国副省长的部署,由省民政厅牵头,由省委办公厅、省农委、省民政厅组成3个工作组,立即奔赴灾区一线,对讷河、依安、富裕、汤原、桦南、集贤、黑河市爱辉区、孙吴县8个旱灾严重的县(市、区),走访了16个乡镇、16个村167户,对受灾群众当前生活困难状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根据灾区特别是重灾区受灾群众越冬还面临一定困难的实际,拟以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灾区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高度重视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把救灾作为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的实际行动,作为农村践行以人为本理念的重要任务,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加大本级财政投入,迅速下拨各级安排的救灾资金,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创收,深入搞好社会捐助活动等,努力把困难解决到农户,把措施落实到家庭,确保受灾户、低保户、贫困户、重点优抚对象等有饭吃、有衣穿、有柴烧、有病能医、子女不辍学。同时,为了确保重灾县春节前后灾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达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五有要求,省财政再马上下拨1000万元专项资金,对讷河、依安、富裕、汤原、桦南、集贤、黑河爱辉区、孙吴县、依兰、泰来、龙江、桦川、嫩江、罗北14个重灾县(市、区)给予重点救济,以解决好春节前后灾区群众越冬困难。

  五、采取综合性措施解决灾区群众生活困难。一是加大劳动力转移力度。各县(市、区)采取政府出资培训、派人联系务工单位、送打工人员到务工单位、维护外出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等多种措施,支持农民外出打工弥补农业损失今年各县(市、区)外出务工人员较往年明显增加,其中讷河市转移劳动力15万人,集贤县转移劳动力5.5万人。二是扶持发展二三产业。讷河市和富裕县放宽贷款政策鼓励农民养奶牛,集贤县以补贴的方式鼓励农民养猪,富裕县还引导农民办小作坊,目前已有家庭式小作坊4000间。还有的县(市)组织农民从事运输、建筑、服务、家庭编织等,以增加农民收入。三是开展包扶、帮扶活动。根据今年灾害严重的实际,各地普遍实行了县(市、区)部门包扶重灾村屯,副科级以上干部包扶特困户的方法,帮助灾民解决生活困难。集贤县500名科级和科级后备干部包扶了2000多户重灾户,落实帮扶资金近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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