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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举办《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宣传活动

   
  2007-12-24      来源:东北网    

  《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23日,黑龙江省及哈尔滨市劳动部门在哈尔滨市中央大街举行宣传咨询活动,向广大群众广泛宣传、普及“两法”知识。

  “最低工资的标准是什么?”“大学应届毕业生提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从何时算起?”“试用期的工资怎样计算?”宣传活动刚一开始,咨询台前就围满了群众。除一一解答群众的疑问外,活动中,省、市劳动部门的工作人员还为群众发放了“两法”宣传资料,并将“两法”出台的背景、意义等重要内容制成展板,帮助群众进一步理解“两法”内涵。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工作人员介绍说,即将于明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两法”内容涉及面广,与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两法”的实施对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就业再就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以及全面加速推动劳动保障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还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使群众深入了解“两法”内容,使其学会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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