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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积极采取措施 多方政策联动确保城市供热

   
  2008-08-21      来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今年上半年,受国际和国内石油、电力及资源类物资价格上涨因素的影响,我省煤炭市场价格大幅攀升,截止目前煤炭价格已平均上涨55%,并有继续上涨之势,供热企业夏季储煤成本剧增,加之省内煤炭供给总量减少,热煤储备严重不足,只达到往年同期的三分之一,部分中小型供热企业面临弃烧、弃管边缘,今冬明春全省供暖形势严峻。
   

  为了应对热煤价格上涨,保证全省正常供热,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08年7月22日在哈尔滨市召开了专题会议,听取13个地市、部分县供热主管部门和19家较大型供热企业负责人汇报本地区供热用煤、用电价格上涨造成供热成本变化情况、煤炭储备及今冬供热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建议。之后立即向省政府呈报了《关于当前全省供热紧急情况的报告》,家毫、如垠和莎燕副省长非常重视,分别做出重要批示,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根据省政府领导的意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代省政府起草了《关于应对热煤价格上涨保证全省正常供热的意见(代拟稿)》。要求各级政府提高认识,认清形势,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加强热煤价格管理,实行煤热价格联动机制,加强煤炭市场监管,建立供热保障和风险防范机制。同时提出了增加供给,节约挖潜,降低能耗,积极储煤;建立补贴,保证供给,保证运输的具体要求。8月5日,盖省长、于省长主持召开协调会议,召集省财政厅、物价局、经委、煤炭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税局、地税局、交通厅、哈尔滨铁路局、龙煤集团等相关单位和企业针对《意见》中的煤炭价格、供给、运输和供热价格等政策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对煤炭价格干预、增加地煤产量、控制煤炭外运等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与会同志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8月8日,莎燕副省长又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经委和龙煤集团的意见,进一步研究增加热煤供应,保证供热用煤的措施。
   

  8月13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对《意见(代拟稿)》进行了充分讨论。会议认为,当前热煤供应面临突出问题,趋势已经显现,到10月份后可能会加剧,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积极应对。会议提出了保证热煤供应及运输、产销,地市签订合同,政府适当补贴,研究征收煤炭调节资金用于保证供热,进一步征求各面意见,了解国家政策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8月15日省政府在哈尔滨市召开了全省城市供热工作座谈会,于莎燕副省长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政府副秘书长师伟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经委、省物价局、省发改委、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民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交通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环保厅、省工商局、省电力公司、龙煤集团、哈尔滨铁路局等单位负责人以及全省各市、县人民政府主管供热工作的市、县长,供热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和部分供热企业代表共计30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传达了国家《民用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省经委、省物价局负责同志就化解当前热煤价格上涨矛盾作表态发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史殿臣厅长作省政府《关于应对热煤价格上涨保证全省正常供热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说明;13个地市政府主管市长(专员)提出修改意见;于莎燕副省长全面总结了全省城市供热发展和供热体制改革的成绩,深刻分析了当前供热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针对煤电价格上涨危及今冬正常供热的实际,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城市供热工作的基本思路和应对措施。于莎燕副省长要求各市县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和分工,本着对党的事业,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狠抓供热责任落实和监管,通过抓储煤、稳价格、强化监管等方式,积极应对煤电价格上涨,切实保证今冬明春正常供热,确保人民群众住上暖屋子,维护全省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的大局。(编辑 柳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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