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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国家人事部《关于印发〈2007年公务员对口培训计划〉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21号)精神,定于2007年12月10日至30日在广东行政学院举办黑龙江省人事系统公务员人力资源开发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进一步加深对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工作特点与规律的认识,增强运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能力,拓宽人才强省的工作思路,提高我省人事系统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和对人力资源开发的水平,为振兴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建设人才兴安岭提供人才智力保证。 二、培训对象 各市(地)及部分县(市)人事局分管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工作的正副局长,部分省直单位人事处正副处长(共40人,名额分配见附表)。 三、培训方式 面授与考察相结合。采取讲座式、研讨式、案例分析、实地考察等教学方式。 四、培训时间、地点 12月11日至23日在广东行政学院接受面授培训,时间为14天;12月24—30日到广州、深圳、珠海、中山、东莞、清远以及佛山顺德等地考察,时间为7天。 12月10日17时前报到,18时召开“学前培训”会。地点:广东行政学院。地址:广州市建设大马路3号。会务组在党校大厦808室,联系电话:(020)83122160,党校大厦总台电话:(020)83121628 五、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分为三个单元,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单元 人力资源开发基础理论 1、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人力资源开发 2、人才强国战略与西部崛起 3、当代人力资源理论发展的若干前沿问题 4、当代人力资源开发的价值取向与制度安排 5、当代人力资源开发的公共政策选择 6、当代人力资源开发的文化背景 7、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的新趋势 8、人才资本与区域经济增长 第二单元 人力资源开发的探索与实践 1、广东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践与体会 2、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 3、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若干政策及改革思路研讨 4、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情况 5、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6、外国专家管理和境外人才引进工作的主要做法及体会 7、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实践 8、人才租赁工作研究 第三单元 人力资源开发案例研究 广州:人才资本积聚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大学城、科学城、中国南方人才市场、留学生创业园) 中山:人才与专业镇发展 东莞:人才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深圳:人才市场与人才资源配置 珠海:人才与企业发展 顺德:乡土人才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清远:山区人才资源开发 培训结束时,每位学员提交3000字左右的学习体会或本职工作研究文章,作为培训学习的综合考核,合格者,颁发培训证书。 六、培训经费 公务员对口培训所需经费,按照人办发〔2000〕34号文件规定,由人事部、广东省人事厅负责,往返路费由学员派出单位负责解决。 七、要求 (一)各市(地)人事部门、省直有关单位要抓紧落实学员,并将学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单位、职务、联系方法)于11月29日前报省人事厅培训教育处。 (二)学员需携带本地或本单位关于人事工作方面相关资料,以供经验交流和撰写论文时参考。 (三)学员要珍惜这次学习机会,遵守培训院校纪律和各项制度,没有特殊情况,培训期间不得请假。 参加培训班的同志自行到广州。自带《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及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省人事厅培训教育处联系电话/传真:(0451)82619059 联系人:杨帆 E-mail:hljsrstpxjyc@sina.com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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