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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举办省政府直属单位第七期处级公务员任职培训班的通知

   
  2008-02-15      来源:省人事编制信息网    
省政府各直属单位人事(干部)处:
     为提高新晋升处级公务员适应新岗位所必备的素质和能力,根据《公务员法》相关规定,按照《关于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2008年上半年招生工作的通知》(黑校联字[2008]1号)要求,省人事厅决定举办第七期省政府直属单位处级公务员任职培训班。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省政府直属单位新晋升处级领导和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
     二、培训主要内容
     (一)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与研讨;
     (二)公共管理理论与提高行政能力;
     (三)黑龙江省情与重大战略问题研究;
     (四)法制建设与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五)现代管理理论与当代科技知识。
     三、报到时间、地点
     3月3日报到,4日开学。学制一个半月。
     报到地点:省行政学院(省委党校)振兴大厦。地址:南岗区清滨路74号,联系电话:86358825,联系人:贾艳华
     四、培训费
     培训费按《通知》要求收取。
     五、要求
     参加培训是公务员应有的权力和义务。任职培训是公务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无故不参加任职培训的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各单位人事部门要尽快落实参训人员,并于2月28日前将名单报省行政学院教务处(电话:86358825)。参训学员要妥善安排好工作,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
     报到时交《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和近期4张1寸、1张2寸照片。
   
     附件:《第七期省直处级公务员任职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二〇〇八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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