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政府各直属单位人事(干部)处:
为提高新晋升处级公务员适应新岗位所必备的素质和能力,根据《公务员法》相关规定,按照《关于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2008年上半年招生工作的通知》(黑校联字[2008]1号)要求,省人事厅决定举办第七期省政府直属单位处级公务员任职培训班。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省政府直属单位新晋升处级领导和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
二、培训主要内容
(一)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与研讨;
(二)公共管理理论与提高行政能力;
(三)黑龙江省情与重大战略问题研究;
(四)法制建设与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五)现代管理理论与当代科技知识。
三、报到时间、地点
3月3日报到,4日开学。学制一个半月。
报到地点:省行政学院(省委党校)振兴大厦。地址:南岗区清滨路74号,联系电话:86358825,联系人:贾艳华
四、培训费
培训费按《通知》要求收取。
五、要求
参加培训是公务员应有的权力和义务。任职培训是公务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无故不参加任职培训的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各单位人事部门要尽快落实参训人员,并于2月28日前将名单报省行政学院教务处(电话:86358825)。参训学员要妥善安排好工作,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
报到时交《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和近期4张1寸、1张2寸照片。
附件:《第七期省直处级公务员任职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二〇〇八年二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