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省外要闻
   
  省外要闻
       
  天津1月22日启动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实施办法

   
  2008-01-24      来源:中国政府网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和天津市政府决定,1月22日,天津市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政策发布会,宣讲天津市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实施办法的内容。

     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政策发布会上,天津市物价局向与会企业负责人全面宣讲解释了有关政策规定,并对相关企业提出要求:一是努力增加生产,保障市场供应。要千方百计组织货源、想方设法增加生产、尽心竭力保障供应。认真组织好居民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加工、调运、储备工作,及时投放市场,防止断档脱销。二是认真履行法人义务,自觉承担社会责任。从加强企业管理入手,尽量通过内部挖潜,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确因成本增加需要调整价格的,也要合理把握调价幅度,尽量避开敏感时段。三是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自觉遵守物价纪律。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天津市的价格政策,认真履行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的有关规定,顾全大局、严于自律,发挥保障供应、稳定物价的骨干作用和执行政策、遵守纪律的示范作用。

     天津市政府日前批准市物价局拟定的《天津市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决定自1月22日起施行。

     天津市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本着管好源头,突出重点的原则,经市政府批准对部分与群众基本生活关系密切的商品实行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制度,并对生产经营这些商品的骨干企业实施重点监管。主要品种包括部分品牌和规格的大米、面粉、挂面,豆油、调和油、花生油,牛奶和奶粉,猪肉、牛羊肉的主要品种,鸡蛋,罐装液化石油气、蜂窝煤。天津市纳入提价申报的企业共5家,均为粮食、食用植物油和牛奶生产加工的骨干企业,在市场销量中占有相当的份额。纳入调价备案的企业共38家,主要是经营粮食、食用植物油、猪肉、牛羊肉、鸡蛋、牛奶、奶粉的大中型超市和连锁商店,以及少数区县经营民用燃料的企业。

 
 
    相关新闻
天津市构筑安全防火墙全力确保农产品全优上市
天津和日本北九州两市市长交换合作备忘录
天津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建50个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园
天津市2008年将实施四大工程全面推进信息化发展
天津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 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
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方案获得国家批复
天津市开展企业清洁生产 综合经济效益达3.1亿元
天津市召开科技工作会议要求 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天津出台关于促进天津市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天津:加大扶持力度 进一步拓宽民营经济融资渠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主办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承办 备案序号:黑ICP备05008713号
黑龙江省政务信息化管理服务中心技术支持  本网站采用TRS技术实现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号  邮政编码:150001  E-mail:webmaster@hl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