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政策辅导重点税源企业

   
  2008-01-10      来源:哈尔滨日报    

  备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已于本月1日开始施行。为帮助广大纳税人深入领会和准确掌握新税法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具体操作规定,确保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顺利施行,昨天,市地税局召开全市重点税源企业新《企业所得税法》宣传培训大会,对哈尔滨市的300多户重点税源企业进行了政策辅导培训,并对做好新旧政策衔接与过渡工作提出总体要求。

  据介绍,新企业所得税法改变了以往内资企业所得税以独立核算为条件判定纳税人的规定,使内外资企业的纳税人认定标准完全统一;统一并适当降低税率,将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降低至25%;统一并规范了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对企业实际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作出统一的扣除规定,内外资企业执行统一的扣除标准和办法。

 
 
    相关新闻
哈市出台政策助推风电产业辟建园区
四年来国家出台十余项政策促我省振兴
四年来国家出台十余项政策促我省振兴
四年来国家出台十余项政策促我省振兴
四年来国家出台十余项政策促我省振兴
新办法与现行政策有异 “经济房”补贴政策存变数
今年黑龙江省高考报名23.1万人 4条招生政策微调
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与去年相比有4处微调
哈埠新一轮棚改将实行“拆一还一”等政策
我省推出政策加强产能建设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主办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承办 备案序号:黑ICP备05008713号
黑龙江省政务信息化管理服务中心技术支持  本网站采用TRS技术实现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号  邮政编码:150001  E-mail:webmaster@hl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