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哈市政府规章实施满一年后,三种情况需要评估:一是政府规章所规定内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或者对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二是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对政府规章所调整事项作出新的规定,或者政府规章制定时的背景、条件已发生较大变化的;三是社会关注程度较高、公众提出建议要求进行评估的。
同时,该办法明确规定,要采取利用政务公开平台等渠道公开收集公众意见、发放调查问卷、组织实地调查等方式广泛征集、听取社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