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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5月31日讯 高考后全省统一印发的《2008年黑龙江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简称《招生计划》),是今年全国各类高校在黑龙江省分批次、分专业招生计划,各招生院校都须据此招生录取。
《招生计划》中所列各批次省内外招生院校都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校,所列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数也是经教育部核准后分送到黑龙江省的,《招生计划》之外的院校一律不得在黑龙江省招生。
《招生计划》中,各批次各院校各专业招生计划的下面均“注”有收费标准及有关说明,同时还附有《考生必读》、《前2年各招生院校录取分数线》、《体检标准》等内容,考生及家长在填报志愿时均应认真阅读,综合参考。
各批次招生院校录取后的剩余招生计划,将在每批次录取结束时通过“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对外公布。(编辑:吴海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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