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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医保十类费用不报销 门诊及住院最高支付1万元

   
  2008-06-18      来源:东北网    

  东北网6月18日讯 哈尔滨市部分学生儿童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近日,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就学生家长比较关心的问题作出说明。其中,统筹基金对于十类费用不予支付。

 

  按规定,无他方责任意外伤害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为:一个年度内在门、急诊治疗以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超过100元以上部分,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自付50%。门诊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门诊及住院最高支付限额为1万元。(编辑:吴海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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