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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务公开工作简报
             
  政务公开工作简报    
  第11期(总第61期)    
  黑龙江省政务公开办公室 2007-08-06    

  大庆市政府聘任首批政务公开监督员

 
  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政务公开的认识,广泛接受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受理监督和投诉,大庆市政府聘请了30名政务公开监督员,随时对各单位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代表群众提出意见,在政府和群众之间进行“双向反馈”,协助政府将政务公开工作做得更加深入、彻底,并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一项基本制度坚持下去。
  这些监督员是通过单位推荐,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企业、机关、社区等社会各界人士中选聘的,都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敢于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公正廉洁。经过集中培训,为他们颁发聘书和监督员证,并赋予充分的权力:
  一、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有权监督,可以列席市、县、区政务公开办或部门召开的相关会议;可以参加市政务公开办组织的有关活动;可以索取有关文件、资料;可以对群众反映的不公开、假公开,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进行个案监督和重点监督。
  二、可以随时对全市政务公开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和了解。
  三、可以对单位、部门及工作人员存在的涉及政务公开方面的问题进行质询,有权要求其做出说明。
  四、有权建议政务公开办或有关部门对政务公开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并予以答复;有权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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