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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务公开工作简报
             
  政务公开工作简报    
  第16期(总第66期)    
  黑龙江省政务公开办公室 2007-10-31    

  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省直单位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和《栗战书副省长在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上讲话》精神,推进省直单位做好施行《条例》的准备工作,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07年10月30日组织了《条例》培训。省直66家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人员共计142人参加了培训。培训主要围绕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条例》的基本内容、相关配套措施和工作规范、政府信息清理、相关保密知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及政策咨询等内容进行,并就行政权力清理和相关表格填报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做了进一步的解释和说明,有力地提高了省直单位有关工作人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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