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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事指南
     
  中等学校招生艺术类政策性加分
 
   
 
事项名称  
    中等学校招生艺术类政策性加分
办理机构  
    哈尔滨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办理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61号
联系电话  
    0451-53638958
办理条件  
    本市参加中考的获得本学年度哈尔滨市学校艺术节中小学生艺术类比赛规定项目初中组一等奖获得者;本学年度哈尔滨市中小学生冰雕比赛,本学年度哈尔滨市中小学生雪雕比赛初中组一等奖获得者;本年度获得省级艺术类比赛(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举办)二等奖以上的考生和获得国家级艺术类比赛(由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举办)三等奖以上的考生。
所需材料  
    提交相关获奖证书。其中获省级艺术类比赛二等奖以上或国家级艺术类比赛三等奖以上的考生,还需提交获奖时就读学校出具的参赛及获奖情况证明。
办理程序  
    考生在报名时向学校(或户口所在区中招办)提交相关证明,考生所在学校班主任和主管校长审查(户口在外区的考生直接由户口所在区中招办审查)认定后,在学校张榜公示一周,由考生填报中招政策性加分审批表,学校审查无误后,由校长签字,报区、县(市)中招办审查,之后报市招考办,市招考办实行集体审批。市招考办在规定时间内对获得政策加分资格的考生进行媒体公示。
办结时限  
    6月5日前
办理依据  
    当年哈尔滨市中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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