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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见问题解答
     
  卫生部门对卫生行政执法活动是如何进行监督的?
 
   
 
  今年我局根据《哈尔滨市卫生局行政处罚调查取证与审核决定分开制度》等制度,加大了对卫生行政处罚的执法监督力度,对49件卫生处罚案卷进行了行政处罚事中监督,从程序上、文书上进一步加强卫生行政处罚监督,促进和保障卫生行政执法部门及有关卫生行政执法单位依法行政。各卫生行政执法部门和单位的行政处罚案件在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都需要报送政策法规处依据《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卫生行政执法处罚文书规范》对案件的处罚程序是否合法,处罚文书是否规范进行审查,符合有关规定的,报主管局长签批,进行行政处罚;程序不适当或者文书不规范的,提出审查意见,退回有关卫生行政执法部门和单位,修改无误后再报主管局长签批,进行行政处罚。由于实施了《行政处罚调查取证与审核决定分开制度》,严格、有效地依法对自身的卫生行政执法工作实行法制监督,更大程度上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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