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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事指南
     
  使用城市供水的单位或个人新建、改建、扩建供水设施许可
 
   
 

  设定依据:《黑龙江省实施<城市供水条例>办法》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本项不收费

  数    量:无数量限制

  许可时限:20个工作日

  许可程序:市水务局城市供水管理中心受理(1)→现场勘察(5)→主管领导审查(1)→批准(1)

  申请材料:

  ①新建、改建、扩建供水设施申请表

  ②经过审查批准的设计图纸

  ③新建项目需要提供立项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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