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共有港口码头经营单位203家。港口(码头)自然岸线总长度45.2公里,共有码头泊位356个(嫩江2个、松花江297个、乌苏里江2个、黑龙江55个)、总延长26.4公里,其中货运泊位320个、客运泊位36个,靠泊能力分别为300、500、600、1000吨级。共有仓库21.8万平方米,容量31万吨;堆场345.8万平方米,容量569万吨。共有各类装卸机械124台(组)。全省港口年货物通过能力2215万吨,旅客通过能力145万人次。目前,全省港口的港政管理工作由黑龙江省航务局统一负责,其派驻的港务管理机构负责所辖区段通航水域干流的港口管理工作;各市(行署)、县(市)人民政府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辖区段通航水域干流以外其他水域的港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