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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征收增值税的货物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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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融资租赁业务,无论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是否转让给承租方,
均不征收增值税。
(2)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的工厂、车间在建
筑现场制造的预制构件,凡直接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建筑工程的,不征收增
值税。
(3)因转让著作所有权而发生的销售电影母片、录像带母带、录音
磁带母带的业务,以及因转让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而发生的销售
计算机软件的业务,不征收增值税。
(4)供应或开采未经加工的天然水(如水库供应农业灌溉用水,工
厂自采地下水用于生产),不征收增值税。
(5)国家管理部门行使其管理职能,发放的执照、牌照和有关证书
等取得的工本费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6)邮政部门,集邮公司销售(包括调拔在内)集邮商品,不征增
值税。
(7)血液中心(站)供应临床用血浆,暂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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