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在线办事 > 面向企业 > 人力资源 > 办事指南
 
      
  中小企业     民营企业  
  外资企业         
  设立变更     企业纳税  
  年检年审     质量检查  
  安全防护     商务活动  
  对外交流     劳动保障  
  人力资源     资质认证  
  建设管理     知识产权  
  破产注销     综合其他  
 
    办事指南
     
  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示范性高级技工学校的通知
 
   
 

  各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哈尔滨铁路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推动全省技工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充分发挥优秀技工学校的示范作用,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技工学校调整改革的工作意见》(黑劳社发200423)精神,省厅决定命名10所“示范性高级技工学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示范性高级技工学校要促进和带动全省技工教育的发展,在办学指导思想、学校管理、教学质量、专业设置、实验实习场地设施设备、招生数量、职业指导、就业安置、校园建设等方面都要起到示范性作用。

  二、申报范围

  凡是符合申办条件的高级技工学校、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省部级重点技工学校均可申报示范性高级技工学校

  三、申办条件

示范性高级技工学校的占地面积应达到52000平方米80亩);建筑面积达到4.8万平方米(包括实习、实验场地及附属用房面积);在校生应达到1200人,其中高级技术工人培养规模达到400人。

  四、申报材料

  1、申报示范性高级技工学校可行性论证报告;

  2、申报技工学校基本情况(包括办学指导思想、学校管理、教学质量、专业设置、实验实习场地设施设备、招生数量、职业指导、就业安置、校园建设);

  3、示范性高级技工学校审批表(一式三份);

  4、地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省直有关单位的申报文件。

  五、申报时间

  请各地市接到通知后,抓紧调研,搞好论证,组织好具备条件的技工学校的申报材料,于20041220日前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培训处。

  附:黑龙江省示范性高级技工学校申报审批表





文件下载: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主办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承办 备案序号:黑ICP备05008713号
黑龙江省政务信息化管理服务中心技术支持  本网站采用TRS技术实现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号  邮政编码:150001  E-mail:webmaster@hl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