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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发布第8号省总河湖长令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

日期:2024-04-03 11:07 来源:黑龙江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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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深化河道、湖泊、水库管理保护,彻底清理整治河湖库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问题,3月30日,省委书记许勤和省委副书记、省长梁惠玲共同签发第8号省总河湖长令《黑龙江省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

《方案》提出,要全面划定河湖库管理范围,严格涉河建设项目监管,强化山区河道管理,深入排查“四乱”问题,推进问题依法依规整改到位。在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河湖库管理范围划定复核与上图工作。在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河湖和注册登记的水库管理范围内“四乱”问题排查,彻底清理整治,坚决遏制新增“四乱”问题产生。

《方案》要求,各地要在常态化规范化推进河湖“清四乱”工作的基础上,利用今明两年时间对水库“四乱”问题进行集中清理整治。重点整治非法围堤、非法堆砂、非法渠道、非法拦河坝、非法过水路面等存量问题,紧盯以生态治理、绿色廊道、湿地修复及各类公园建设名义违法侵占河湖等新情况新问题。省、市两级要按照分级督导、属地管理的原则,因地制宜采取暗访、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大对清理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

《方案》强调,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提请总河湖长对河湖库“清四乱”工作作出详细安排部署,将具体目标任务压实到每一位河湖长,坚持省级统筹、市县落实、水利牵头、部门协同的原则,全面落实属地责任,坚决清存量、遏增量,着力建设安全河湖、生命河湖、幸福河湖,为推动龙江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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