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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2年第四季度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2-12-30 18:31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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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要求,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开展了2022年第四季度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第四季度,省政府办公厅对全省正常运行的214个政府网站进行了全覆盖检查,总体合格率为92.5%,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佳木斯市、大庆市、伊春市、鹤岗市合格率为100%。本次检查中评分90分以上的网站121个,较第三季度增长23.4%,其中,省政府、哈尔滨市及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平房区、松北区、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巴彦县、延寿县、木兰县、通河县、尚志市,龙沙区、富拉尔基区、富裕县,林口县、绥芬河市,佳木斯市及郊区、东风区、同江市,龙凤区、大同区,鸡西市及虎林市,友谊县,肇东市,大兴安岭地区及塔河县等39个门户网站得分100分以上(含);省乡村振兴局、政务服务网、监狱管理局、公安厅、体育局、应急管理厅、交通运输厅、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资委9个省直部门网站得分90分以上(含)。经督促整改复查后,整体合格率达97.6%。9月24日至12月28日,全省共收到“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转办的网民留言69条,各政府网站主办单位均按照要求全部答复,办结率100%。

同时,省政府办公厅对全省正常运行的400个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抽查。检查范围主要包括安全问题、内容更新、互动回应等方面,总体合格率为93.5%,其中哈尔滨市、佳木斯市、黑河市账号合格率达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栏目监管不到位,内容保障不及时。鸡西市梨树区人民政府、孙吴县人民政府等网站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存在多处空白;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呼玛县人民政府网站下级部门信息公开存在大量空白栏目;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政府、绥棱县人民政府等网站存在栏目未及时更新的问题。

(二)功能建设不完善。齐齐哈尔市、双鸭山市、七台河市、绥化市、大兴安岭地区等政府网站未实现统一登录和一号登录。个别网站分享插件功能不规范,例如七台河市、松岭区人民政府等网站稿件分享插件包含无效链接,存在安全隐患。

(三)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待加强。望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四海店美无限、投资龙江微信公众号,黑龙江刑侦新浪微博号、鹤城电商今日头条号等政务新媒体账号存在超过2周未更新问题。黑龙江省司法厅、黑龙江交警、恒山禁毒、绥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绥棱县应急管理局、海伦人社局、肇东市司法局、中国望奎、明水人社等微信公众号存在互动回应差的问题。个别单位存在政务新媒体账号信息备案不及时的问题,如齐垦警事新浪微博号等注销账号未及时在报送系统变更信息。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落实监管责任。各单位要充分履行职责,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查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信息发布。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加强网站常态化监管,结合人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非必要开设的栏目,尽量做合并或下线处理,避免出现栏目未及时更新和空白栏目等问题。同时,要加强“两会”“两节”等重要时间段值班值守、安全巡防和监测预警,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稳定。

(二)提升政务新媒体服务水平。各单位要不断完善政务新媒体功能建设,明确政务新媒体定位,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等优势,在解决内容不更新、互动回应差底线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信息发布内容质量。

(三)做好2022年度政府网站工作年报编制发布。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8〕12号)要求,做好《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编制发布工作,于2023年1月11日前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发布,同步在网站信息公开目录中展示,并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填报相关信息。

对此次通报存在问题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有关地市和省直单位要高度重视,立即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务必到位见效。

附件:2022年第四季度全省政府网站检查不合格名单

      2022年第四季度全省政务新媒体检查不合格名单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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