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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1-2月消费品市场迎来良好开局

日期:2023-03-28 13:11 来源:黑龙江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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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伊春市委、市政府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促进经济恢复的有关要求,各部门抓实抓细省、市促进经济运行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紧抓春节前后全年消费高峰期大力开展促消费活动,全市消费需求快速释放。

关键词:1-2月份;社会消费品;伊春;良好开局

年初以来,伊春市委、市政府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促进经济恢复的有关要求,各部门抓实抓细省、市促进经济运行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紧抓春节前后全年消费高峰期大力开展促消费活动,全市消费需求快速释放。

1-2月份,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扭转连续8个月负增长趋势,同比增长7.4%,较全省平均增速(4.3%)高3.1个百分点,位列全省第4名,比全国平均增速(3.5%)高3.9个百分点,其中全市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8.5%,消费品市场迎来好开局。

一、限额以上消费品市场运行主要特点

(一)重点企业支撑依然强劲,压舱石效果显著。当月零售额超500万的16户限上法人企业1-2月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3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23.9%,共同正向拉动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5.1个百分点,拉动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3.0个百分点。

(二)新入库单位发展势头强劲,带动作用初步显现。新增入库的82户单位1-2月份共实现零售额6745万元,同比增长78.6%,占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达19.7%,拉动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0.3个百分点,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2.0个百分点。其中新入库法人企业同比增长2.7倍,拉动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长7.3个百分点;新入库大个体及产业活动单位同比增长28.4%,拉动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长3.0个百分点。

(三)限上企业网络零售额占比逐步提高,发展趋势总体向好。1-2月份,全市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销售1027.4万元,占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3.0%,比去年同期(0.5%)提高2.5个百分点。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销售额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6.9倍,发展趋势总体向好。

(四)汽车促消费活动落地见效,伊美区汽车企业均呈增长态势。全市汽车类零售额同比增长10.9%,占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达5.7%,拉动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长0.7个百分点。

(五)居民消费提质升级,消费结构不断优化。限额以上20个零售商品大类中,12类商品零售额增长、8类商品下降。增幅前三名的零售商品品类分别是体育、娱乐用品类增长7倍、粮油、食品类增长65.9%和金银珠宝类增长55.3%。以汽车类、金银珠宝类、化妆品类和体育、娱乐类等为代表的消费升级商品共占限上零售额的9.7%,占比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4个百分点,消费结构不断优化,消费市场人气明显回升,消费信心较快恢复。

二、影响消费市场的因素分析

(一)商超关门时间与上班族下班时间相同,消费潜力无法在本地释放。商务部城市居民消费习惯调查报告显示,全国60%的居民消费发生在夜间,夜间已逐渐成为居民消费的“黄金时段”。而全市除餐饮外的绝大多数商家门店关店时间在下午5点左右,上班族白天无时间消费,夜晚有时间无场所消费,消费潜力无法在本地释放。

(二)部分实体店铺应对网络购物的冲击仍显乏力,家用电器类和音像器材类受影响严重。受店铺租金和门店运营管理成本制约,实体店铺在价格方面与网上店铺存在劣势,尤其是通讯器材类、服装类、家用电器类和化妆品类等实体店受网络冲击尤为严重。1-2月全市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同比下降44.9%,化妆品类同比下降23.4%,全市消费能力外流严重。

三、促进消费品市场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强化旅游带动效应。建议编制发放伊春旅游攻略进行线上线下推广,提高伊春旅游项目知名度打造城区内娱乐消费购物街让游客在游览景区后能够娱乐购物释放游客消费潜力。

(二)推动夜间经济发展。建议结合伊春实际出台相关政策,落实黑龙江省商务厅等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推动夜经济发展进一步促进消费稳定增长的指导意见》,鼓励步行街和新兴中大街等特色街区、各小区便民生活圈、大商等商业综合体、餐饮及文化、旅游、休闲、娱乐等商业场所适当延长营业时间,在水上公园、步行街等人员易聚集地定期组织多种多样的文化表演,划定夜间摊位点带动烟火气,推动全市夜间经济不断发展。

(三)创新促消费模式。建议有计划的开展集中大型促消费活动,不断创新促消费模式,精准促消费“靶点”,哪里弱促哪里,将消费带动作用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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