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吉黑高速山河(吉黑省界)至哈尔滨(永源镇)段、铁科高速五常至拉林河(吉黑省界)段高速公路并网收费等有关事项的批复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你们《关于吉黑高速山河(吉黑省界)至哈尔滨(永源镇)段、铁科高速五常至拉林河(吉黑省界)段高速公路并网收费有关事项的请示》(黑交呈〔2024〕45号)收悉。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规定,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置11处收费站并网收费。其中吉黑高速山河(吉黑省界)至哈尔滨(永源镇)段设置10处:山河收费站(K146+257)、五常南收费站(K163+257)、五常东收费站(K172+136)、安家收费站(K191+800)、背荫河收费站(K203+608)、拉林收费站(K223+075)、金上京收费站(K5+600)、红星镇收费站(K225+000)、牛家北收费站(K243+520)、哈南新城收费站(K257+200)。铁科高速五常至拉林河(吉黑省界)段设置1处:五常西收费站(K9+048)。
二、收费期限暂批1年,自收费之日起计算,到期后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三、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执行全省现行统一收费标准,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继续执行全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黑交规〔2021〕3号)规定执行。绿色通道及其他通行费减免政策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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