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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叶关情服务人大代表 锐意进取绘就自然画卷

日期:2023-08-15 10:56 来源:省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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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高效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是顺民意、聚民心、系民生的重要途径。省自然资源厅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各项会议精神,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切实加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积极探索更好发挥自然资源领域特点的新举措,力求实现办理质效与业务水平“双提升”。

一、“无死角”勤谋划,科学制定办理方案

省自然资源厅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承办工作,为求全方位、无死角覆盖建议承办的每个环节,接到交办通知后,即刻对42件承办建议逐个分解落实。一是立足全局,明确办理要求。制发省自然资源厅内部《关于做好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承办答复工作提示》,严格主办、分办、协办三类建议办理时限与办结标准,强调加强跟踪回访,构建“签批交办明确、办理保质保量、协调沟通顺畅”的承办责任体系。同时,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按时梳理临期建议,提示承办部门加快办理进度,确保全厅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一样不差、一样不落”。二是立足专业,优化办理方案。省自然资源厅承办建议中涉及到矿山修复这一领域,该领域工作具有较强的专业性,不仅需要研究在工作中如何更好地采纳和落实好人大代表建议要求,还需要围绕领域特点,优化办理方案。例如,针对祁福利代表所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黑龙江省矿山生态修复的建议》(第29号),该厅在承办过程中首先从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和引领入手,在《黑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修复”章节中设置了“推进矿山生态修复”专篇和“生态修复重点工程”专栏。以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湿则湿、宜水则水、宜建则建为原则,依据废弃矿山区位条件,分类制定修复治理模式。随后,为进一步摸清历史遗留矿山底数,在开展矿山图斑核查工作同时,会同省公安厅聚焦清理转嫁修复责任矿山,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矿山生态修复专项执法检查,两厅联合印发工作方案,开展督导。完成上述内容后,省自然资源厅制定并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黑龙江省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行动计划(2022—2035年)》,明确了“保护优先,系统修复”“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等四项修复治理原则,确定了2035年全面完成我省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的任务目标,提出了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创新生态修复治理模式、学习借鉴省内外先进经验等五方面主要举措,为加快推进全省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进程奠定了基础。

二、“打七寸”抓重点,全面提高办理质效

省自然资源厅紧抓提高办理质效这一重点,严格落实建议办理到位、办理见效要求,将提升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质效作为首要任务。一是结合实际,以机制促提升。省自然资源厅灵活运用“四个体系”考核评价机制,制定《省自然资源厅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考评管理办法(试行)》,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成果从办理规范、责任明确、调查研究及沟通、主动与配合部门研究认真答复、问题解决与办理时限、答复内容规范等九个维度百分制量化计分,计分结果纳入全厅“四个体系”考核评价,确保建议办理情况的评价精准量化,督促各部门结合自身承担的工作情况,找差距、补短板、扬优势、抓落实,不断提升办理工作完成质效。二是有的放矢,疏通办理堵点。为根源性解决建议中的问题,省自然资源厅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充分发挥自然资源领域职能优势。例如,针对王洪伟代表提出的《关于建立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的建议》(第346号),由于受经济影响,各级财政紧张,该厅加强对上争取,结合我省耕地保护任务目标完成情况,积极争取国家给予经济奖励补偿。目前,国家在关于省级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中已明确,对照2020年省(区、市)耕地保护目标,对完成耕地保护任务的省份给予经济奖励,国家相关部委正在研究制定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奖惩办法。同时,省自然资源厅积极开展补充耕地国家统筹工作。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政策实施以来,我省充分发挥耕地资源优势,积极申报承担国家统筹任务8万多亩,获得国家统筹经费137亿元。其中,2019年至2021年,国家已拨付我省统筹资金76亿元,2022年涉及资金61亿元正待拨付,为乡村振兴实施提供了资金支持。

三、“暖人心”多沟通,力求加快办理进程

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省自然资源厅将与代表多沟通、勤交流贯穿建议办理的始终。一是主动联络,找准沟通关节点。省自然资源厅各承办部门总结提炼了与代表办理前、办理中、答复前“三沟通”机制,即:办理前明确代表需求,知悉要解决的实质问题;办理中沟通代表,化代表事后监督为全过程监督;答复前预先告知办理结果,全心全意保证办理质量。对存在职能交叉的建议,省自然资源厅在办理过程中一方面致电人大代表,帮助代表明晰其在职能方面存在的疑问,另一方面提出详细解决方案,获得代表的高度认可。例如,针对刘文义代表提出的《关于治理违章建筑的建议》(第16号),省自然资源厅就其提出的违章建筑界定和部门之间职责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同时,省自然资源厅立足自身职能,严格按照省政府专班的要求,全面核查用地、规划等审批事项。二是结合调研,面对面常交流。例如,针对王波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伊春市曙光钒铁矿项目建设的建议》(第303号),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史憨同志亲自带领调研组赴四川省攀枝花市开展实地调研、向河北省承德市进行书面调研,了解钒全产业链及产业集群布局,形成了推进我省钒铁资源开发利用的工作措施。同时,邀请王波代表于5月25-26日共同赴伊春汤旺曙光铁矿现场进行实地查看,对项目建设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深度交流探讨。目前,对汤旺县曙光钒铁矿拟出让范围开展的前期核查工作已基本结束。针对王洪伟代表提出的《关于建立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的建议》(第346号),省自然资源厅也发函邀请代表实地指导调研工作。通过现场调研等实际举措,让办理过程“既落纸面、又落地面”,沟通代表的同时有效实现了人大代表建议的成果转化。

枝叶关情服务人大代表,锐意进取绘就自然画卷。下一步,省自然资源厅将把代表建议同自然资源领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纳群言、集众智、谋良策、聚民心,化建议中的真知灼见为工作的重要努力方向,推动建议办理与自然资源业务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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