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其配套文件精神,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部署,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导国网黑龙江省电力公司商相关电力市场主体,结合我省电网实际,组织编写了《黑龙江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方案》,经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合规性审查通过,形成了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1年1月19日前,通过以下2种方式向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修改意见及建议:
一、通过下方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民意征集功能提交修改意见及建议。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修改意见及建议发送至:hljfgwtg@163.com。
如有疑问,可拨打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电话:0451-82627982。
政策及技术问题,可拨打国网黑龙江省电力公司咨询电话:0451-53688046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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