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癌症药品医保报销咨询 |
ID | 20392212 |
领域 | 医疗 | 类型 | 咨询 |
留言时间 | 2024-03-29 | 留言人 | 13********5 |
留言内容 | 您好!本人家里人6年来饱受癌症困难,已花费近百万元医药费,大部分都是自费,无法报销。由于癌细胞扩散,近期在北京就诊,医生告知需要服用药品:阿帕替尼,医生表示该药品是在医保范围内。但是近日家里人到齐齐哈尔市*医院咨询该药品的报销事务,被告知无法报销。由于家里人言语表达能力不清,也无法反馈具体情况。特来咨询:该药品报销需要达到哪些具体的条件。该如何申请。申请需要哪些条件。有需要办理特病或者大病的证明吗?希望能够得到有效的、具体的回复解答。非常感谢! |
回复时间 | 2024-04-02 | 回复单位 |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 |
回复编号 | 6971801 |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 您好!您给省长的留言,齐齐哈尔市政府责成克东县政府进行了认真核查办理。您需要准备好诊断书、病案等相关材料,到克东县人民医院门诊申请门诊特殊药品使用登记备案,备案成功后,到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协议管理的医院和药店)购买该药品,即可按政策报销;如果患者在齐齐哈尔以外医院就医,可凭定点医院开具的正规收据和医疗费用汇总清单回参保地医保大厅进行手工报销。如您有相关问题,可联系15663241298。 |